所谓“事”哲学,是指从“事”的角度出发理解人与世界的关系,强调人与世界通过做事发生现实的关联。一方面,现实世界生成于做事的过程;另一方面,人因事而在,做事的过程也是人展开自身、发展自身的过程。对于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这一当代大事,我们也不妨从“事”的角度出发做点思考。
做事离不开主体。“做事”包括微观层面的“行动”和宏观层面更系统、更富有社会历史内涵的“实践”,如果说前者的主体是个体,那么后者的主体则往往是群体。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既有个体行动的面向,更是社会实践意义上依靠群体来做之事。进而言之,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实践有赖于其实践主体的范围不断拓展。吸引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的洪流之中,最终让全人类成为这一实践活动的主体,这正是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的题中应有之义:人类命运共同体,乃是由人类共同建构的共同体。
尽管“人类命运共同体”是由中国首倡,但“人类命运共同体”观念不只适用于中国,更不是单纯服务于中国的民族国家利益的政治话语。“人类命运共同体”观念并非当代中国人所独有,而是可以在不同的文明传统中找到支持它、发展它的思想资源。粗略说来,“人类命运共同体”观念既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共产主义理想社会的构想,又承接中国古代及近现代以来的大同理想,同时可以涵摄吸收古今众多西方思想家关于“共同体”的深入思考。从这个意义上说,“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一个亟待深入阐发、关系到人类未来命运、理应为全人类所有的根本理念。
人类命运共同体既是一种理念,也是一种实践。这里实际上涉及两种“事”:其一,实践层面的所“作”所“为”,包括人与对象的互动、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其二,观念性的活动,包括科学研究、文学创作等。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既是观念性的活动,也是实践性的活动,二者密切关联。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离不开“人类命运共同体”观念的引导。
从观念角度看,人类命运共同体要回答以下问题:在历史的当代转折点上,世界文明向何处去?我们需要研究康德、黑格尔、马克思、雅斯贝尔斯、沃格林、亨廷顿、梁漱溟、冯契、福泽谕吉、柄谷行人等东西方思想家关于世界历史的理论,考察世界文明当代发展新形态,检讨“新轴心”“人类纪”“人类世”“后人类状况”“新奇点”等概念,建构一种新的世界历史叙事。进而,从这种新的世界历史叙事出发,理解正在中国展开的人类文明实践,从而获得理解当代中国、当代中国所首倡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新视角,阐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当代中国出现的世界史意义。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做事和做人之间存在内在关联。“事”因人而成,特定的“事”对人提出了相应的要求;人因“事”而在,“事”在改变对象的同时改变人自身。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过程,既是开物成务做大事的过程,同时也是事上磨炼做工夫的过程。工夫意义上的做事,不仅是在工具理性意义上做成一件事,它的内在旨趣,还指向成己、成人与成物。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仅要完成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这件“事”,还要提升做事者的内在精神,使其成为具有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的“大”人。这样的“大”人,关切涉事之物、己、人的内在价值,进而在它们身上投下精神性的光辉,在宇宙本体的背景之中领会它们更加宽广深远的意义。(作者系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暨中国现代思想文化研究所教授)
作者:刘梁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