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举报事项经核查属实且符合奖励情形的,最低奖励1000元。现将第十批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
2025年8月,接群众举报,安阳市汤阴县某电器有限公司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焊接作业。经安阳市汤阴县应急管理局核查属实,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3000元奖励。
案例二
2025年9月,接群众举报,洛阳市孟津区某新能源有限公司违法使用危险化学品氟化钠。经洛阳市孟津区应急管理局核查属实,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1485元奖励。
案例三
2025年11月,接群众举报,郑州市上街区某家具加工厂存在生产场所内违规设置办公室,车间积尘(局部)未及时清理等问题。经郑州市上街区应急管理局核查属实,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3750元奖励。
编辑:刘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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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2026-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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